法学院开研究生支部书记会议部署学生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方案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09-03-25 | 阅读数:
为确保法学院学生党员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顺利开展,3月24日下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何丽新老师召集法学院全体研究生学生党支部书记,部署学生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方案。院团委书记聂鑫老师以及党务秘书兼辅导员吴荻老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何丽新老师指出,法学院在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等方面一直不遗余力,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加强与重视。我们应该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正确解决好学风问题以及学生党员意识问题。学生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助于敦促他们积极参与实践,切实领悟科学发展观的真正内涵。同时加强他们对法律的切身感悟,了解学校人向社会人转变的过程,为以后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做好准备。 为了开展好本次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何老师以“学生党员受教育、建言献策促发展、学习实践长才干”为总体目标,对各个学生党支部书记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号召各个党支部积极发挥核心作用,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 在学习调研阶段,各党支部应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动员大会,明确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围绕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开展党员读书学习活动、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增强先锋意识、践行科学发展”为主题的调研、讨论活动。 第二, 在分析检查阶段,各学生党支部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各自开展一次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做好以《我心中的南方之强》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同时,以“我为厦大科学发展建一言”为主题,组织学生党员并带动全体同学开展为学校科学发展建言献策的活动。 第三, 在整改落实阶段,各个党支部应高度重视,开展党员先进性活动,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落实责任。 在各项工作部署完毕之后,何丽新老师还就当前的就业问题提了一点自己的看法。她指出,当前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高校就业形势严峻,毕业生在找工作的时候应该慎重选择自己的单位,遵守诚信、避免违约,发扬我们厦大法学院学生诚实守信的优良传统。 (图/文 法学院研究生会 夏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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