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在学院分管副书记的组织下,法学院分别召开了本科生、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会议,专门部署了学生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事实方案,各分管辅导员均参加了会议。
在本科生党支部书记会议上,学院分管副书记周蕾老师首先向各位本科生支部书记逐条解读了《厦门大学学生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随后介绍了学院具体的工作部署以及学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组成和工作分工,并对各支部书记提出几点要求:第一,支部书记首先要精度学习材料,并带动广大党员同学自觉学习科学发展观相关理论;第二,全体党员要统一认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党内的一项大事,全体党员都要一起努力办好这次活动,要全力配合学校、学院的各项工作,并开展好本支部的学习、实践活动;第三,各支部书记要向本支部传达《厦门大学学生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并拟定本支部的活动实施细则,支部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第四,毕业班党支部要针对毕业班的特殊情况,开展切实可行并与学生就业相结合的学习、实践活动;第五,各支部要做好各项工作总结汇报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最后,大家就法学院学生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方案进行了初步讨论。
在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会议上,学院分管副书记何丽新老师以“学生党员受教育、建言献策促发展、学习实践长才干”为总体目标,向各位研究生支部书记阐述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学生党员的重要意义,并对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提出了要求:在学习调研阶段,各学生党员应明确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围绕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开展党员读书学习活动,并开展“增强先锋意识、践行科学发展”为主题的调研、讨论活动;在分析检查阶段,各学生党支部要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各自开展一次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做好以《我心中的南方之强》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同时,以“我为厦大科学发展建一言”为主题,组织学生党员并带动全体同学开展为学校科学发展建言献策的活动;在整改落实阶段,各个党支部应高度重视,开展党员先进性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落实责任。
自此,法学院学生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经全面铺设开来。
(法学院 苏泓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