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2日晚19点,一场以“罪与非罪——‘重庆积水案’背后的法理辨析”为主题的刑法学术沙龙在法学院B520隆重举行。主讲人是来自08级刑法的江达危、蒋敏露和来自09级刑法的孙丽丽、张晶。我院李兰英老师作为点评嘉宾应邀出席沙龙。
首先,孙丽丽、张晶同学深入分析了司机的行为,在考察主客观条件后,认为司机文辉行为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而主张构成间接故意杀人。接着,江达危、蒋敏露同学在对过失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紧急避险等观点一一进行分析论述后,提出了自己的主张:构成交通肇事罪。在听了几位主讲人的观点后,在场的其他同学针对这一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大家围绕不作为义务来源、因果关系中断、风险社会等理论,纷纷提出自己的观点。最后,李老师结合德日刑法中的期待可能性、义务来源、保证人义务等理论对此次讨论进行了精彩点评。李老师的点评让大家获益匪浅,使大家对外国刑法理论有了更深的理解。
此次沙龙激发了同学们对刑法理论学习的兴趣,加深了对刑法理论问题的理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图/徐丽 文/刘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