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阳校友荣获“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发布人: 侯利标 | 发布时间: 2010-03-25 | 阅读数:
历时一年半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于2009年12月底顺利降下帷幕,我院2002届硕士毕业生、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陈朝阳,经过层层考核、严格筛选,最终在全国近20万法官中脱颖而出,成为首批“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中的一员,并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审判人才库。在45人的专家名单中,陈朝阳是年纪最小、职务最低的一位,也是福建省惟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做为一名青年法官,陈朝阳在多年的审判实践中始终坚持不间断地学习,及时总结司法审判经验,深入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取得了骄人的学术成就。他目前已在各类法学刊物上发表文章50多篇,其中有6篇分别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资料中心摘编或转载。 有了理论的强力支撑,陈朝阳审理起案件更加得心应手。别人觉得头疼的“疑难杂症”,他总能迎刃而解。近五年来,陈朝阳参加审结的民事案件多达1000余件,涉及房地产纠纷、侵权纠纷、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不仅审判质量高,而且对于一些关键争议问题的把握也十分得当,时常成为经典案例刊登在报纸杂志上。 在谈到学习对法官自身能力提高的作用时,陈朝阳曾深有感触地说:“学习,不断的学习对于法官公正司法乃至整个法院的建设至关重要,因为我们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处在改革开放的海西前沿,法官要不断地汲取时代的法律精神营养,从而回应社会的诉求。”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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