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8日下午,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教授,荷兰-中国法中心主任Benjamin van Rooij(中文名刘本)应邀在法学院B420教室作了题为“The Role of Citizens In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Lessons From Yunnan”的讲座。讲座由朱晓勤教授主持。齐树洁教授和我院的环境法、诉讼法专业以及海洋与环境学院环境管理等专业的30多位研究生参加了这次讲座。
刘本教授以地处云南省的一个乡村--宝村所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为切入点,通过长期实地调研,对当地村民对待环境问题的态度及其解决问题的方式进行考察,分析了中国环境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刘教授介绍了其调研所采用的方式—摒弃传统的问卷调查或座谈方式,通过面对面谈话沟通,引导村民表达自己对环境问题的真实心声。他在调研中发现,村民实际上能够意识到环境污染与自身健康的联系,但这种意识并未催生村民的环境维权行动(大多数村民的要求仅限于经济赔偿,而不是监管、监督和控制环境污染)。之后,刘教授详细分析了背后可能隐藏的深层次原因;最后谈到公众参与环境监管存在的诸多困境。报告中,刘本教授多次提到公民与国家间的信任问题,并强调公众参与监管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同学们提出了一系列问题,涉及国家与个人之间合作途径、NGO的参与、赔偿困境等方面,刘教授一一作了详细解答。他注重将人类学、社会学与法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相结合,注重田野调查、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范式值得借鉴和学习。此外,刘本教授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诚恳、严谨、务实的学者风范也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吕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