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策略综合讨论选派优秀学生进驻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担任导诉员,法院则以导诉岗位为法律学子提供实践基地。据不完全统计,导诉台自设立以来,上百名优秀大学生陆续参与导诉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法律文书撰写、帮助查询案件和提供其他帮助累计已达上万人次。
“您这种情况,可以先到那边填写《授权委托书》。如果有什么疑问,我再为您详细指导。”10月17日,当退休老工人曾阿婆走进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时,一位身着志愿者制服的女孩热情地上前引导她并介绍道。她,就是厦门中院的导诉员,来自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的优秀学生。
法律咨询:提供诉讼指南
2010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视察厦门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时,曾专门来到导诉台,向导诉员咨询道:“如果我是思明区的一位居民,到厦门市中院来咨询一个赡养案件,你会怎么答复呢?”
导诉员黄源榕满脸笑容地答道:“我们会先询问您的这个案件是处于办案流程的哪个阶段。如果案件还没起诉,我们会引导您到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对案件的一审判决不服,我们会建议您来厦门中院上诉,我们会提供指导撰写上诉状的服务。”
听完导诉员的回答,王胜俊给予了肯定:“你们做得很好,懂得先理清案件性质,并且对当事人进行分流引导。”
厦门中院院长陈国猛介绍,诉讼服务中心经常有当事人对法律程序不了解,对填写诉讼文书有疑问,而法院工作人员紧缺,不能保证提供全面服务。因此,厦门中院提出了由厦大法学院指派优秀大学生到该院担任导诉员的构想。
这一想法立即得到了厦大法学院领导的支持,这一机制既解决了法院导诉员岗位空缺的问题,也为法学院学生提供了社会实践和锻炼的平台。
“为了进一步提高导诉服务质量,我们会对新上岗的导诉员进行系统培训,让其进一步熟悉法院工作流程,增强了接受当事人咨询各类法律问题的能力,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张巧铭说。
“我们在导诉台还放置了导诉工作记录本,要求每一任导诉员任期结束时都将其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起到了经验传承的作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徐英说。
案件查询:便捷诉讼服务
“我接到一个电话,说是你们法院的人员,让我来领传票,否则要对我经营酒店的财产冻结。请帮我查查是什么情况。”记者正在采访时,一位40多岁的中年人直奔导诉台,急切地询问导诉员小刘。
小刘一边招呼他坐下来休息,一边登录电脑系统进行查询,结果未查出相应案件。
“先生,这个电话可能是诈骗电话,这种诈骗方式比较新颖,但是一般目的不是让您去取传票,而是等您信以为真并说自己没有时间去法院办理相应手续的时候,骗子冒充法院工作人员,以帮助您缴纳相应诉讼费为由套取您的银行账户及密码,从而获得不法利益。”
听到小刘耐心细致的回答,中年人恍然大悟,他紧紧握住小刘的手感激地说:“姑娘,太谢谢了,你帮了我大忙,否则我这个大老粗肯定会吃亏!”
查询案件,是导诉员的工作职责之一,当事人只要提供姓名或者公司名称,就能在导诉台查询到相关案件。
通过案件查询,当事人可以了解到案件的立案时间、承办法官、承办庭室等信息。这不仅大大减少了法官的工作量,而且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普法宣传:引导合理维权
在诉讼服务中心,经常会遇到一些当事人——来自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工、残疾人等,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在维权道路上难免磕磕碰碰,有时也会对法院工作产生误会。
对这类当事人,导诉员经常发挥普法宣传的作用,进行耐心的解释,引导当事人按照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一天,有位工人因为工伤要状告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依据法律,劳动争议应该先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这位工人不了解这条规定,以为法院不想受理他的案件,气势汹汹地向导诉员倾诉不满。
导诉员赵钊把当事人请到旁边的休息区坐下,为他端上一杯水,耐心地倾听事情的经过,然后向这位当事人讲起法律规定。通俗易懂的分析把当事人说得心服口服。“我误会法院了,我向法院道歉。”临走时打开心结的当事人对赵钊不好意思地说。
厦门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还专门设立普法报刊架、普法书籍专栏、法律法规查询电脑,满足当事人的法律需求,由导诉员引导当事人使用。
“当我离开那个岗位时心里很是不舍,诉讼服务中心像一扇窗口,不仅让我得到了法律实践的机会,更重要的是让我懂得了服务群众的意义。”担任了两个多月导诉工作的赵钊这样写下了她的导诉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