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3日下午,在法学院B520举办了一次别开生面的精品案例校园行活动。此次活动由2011级法硕(非法学)班的连小平担任主讲人,围绕“妻债是否应该夫还”这个主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潘峰老师应邀出席了本次沙龙。
活动开始,连小平同学引入了一个发人深思的案例: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债务,如用于妻子个人赌博并且无相关证据证明丈夫从中获益,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案例,同学们对《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第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进行了分析,对争议点进行相关的阐述。在讨论的最后环节,连小平同学提出了增设家事代理权制度以及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等建议。
接下来潘峰老师做了精彩的点评和总结。潘老师指出本次 讨论的案例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讨论会上提出的观点也值得所有同学深入思考。
最后此次活动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顺利结束。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研究生会实践部 厦门大学2011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