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专业博士生新学期导师见面会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2-02-23 | 阅读数:
2012年2月17日下午,在法学院C419会议室,国际法专业导师组主要成员与本专业一、二年级的博士生共聚一堂,召开新学期见面会。出席本次会议的三位博士生导师分别是:导师组组长曾华群教授、李国安教授、于飞教授。 借此次见面会之机,三位博导代表本专业导师组全体成员向博士生宣布:经过一段时间酝酿和反复修订的《国际法专业博士生管理规定》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自当日起正式施行。李国安老师介绍,本《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是根据《厦门大学博士生培养方案》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国际法专业的实际情况以及近年来培养博士生所积攒的经验,吸收了若干往届毕业生以及在读博士生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导师组的共同磋商和反复讨论,才最终制定、出台的。根据这些规范性文件,导师组希望不仅能够通过具体学术指标的指引以催生、诱发博士生的科研潜力,同时也希望博士生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法学科的建设。 曾华群老师进一步向博士生说明,“理工科博士生需要培养做实验的能力”,与其相对应得,“文科博士生应该注重做事的能力”。曾老师强调,我院国际法专业作为国家重点学科,目前集成了包括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福建省重点文科基地、“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秘书处、《国际经济法学刊》编辑部、“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以及“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等几个大的平台,因此:一方面,各个平台的有效运转与持续贡献亟需本专业博士生的支持;另一方面,博士生通过积极参与这些平台的日常工作和基于这些平台的相关学术活动,其“做大事”和“做小事”的能力都能得到锻炼。 博士生纷纷表示,在《管理规定》的指引下,新学期将更加努力地投身科学研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为国际法学科的建设贡献一份力。 (法学院 杨 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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