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7日下午三点,法学院在学院c601会议室召开了学生党支部书记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务秘书吴荻主持。法学院辅导员刘洁和高年级本科学生党支部书记及研一、研二全体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首先,吴荻根据中央和教育部党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本年度工作任务,带领各年级党支部书记学习了《厦门大学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她指出,创先争优活动的时间节点十分关键,要坚持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同时,她重申了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任务以及推动活动进行的主要举措,其中包括组织领导点评工作,强调切实做到领导点评全覆盖的重要性。此外,她强调,为进一步做好创先争优工作,应抓住“七一”这一时间节点,不仅要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并且在“七一”后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随后,吴荻向各党支部书记传达了发展党员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重点讲解了各种材料的填写要求,并一一指出了填写中易犯错误的地方。她指出,党员发展一直是法学院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强调了认真细致填写每一份材料对党员发展的重要性,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之后,刘洁进一步向各学生党支部书记提出了新的期望和要求。她指出,面对学校各项规定时,党支部书记在即将到来的搬迁工作中应做好每一位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安抚同学们可能产生的消极心理。她还提倡同学们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强调每一位党员和即将发展的同志都应达到学校和学院对志愿者工时的要求。 会后,各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相互交流,纷纷表示,今后开展创先争优工作将进一步结合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的精神,注重扎实推进,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法学院将以本次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不断推动党员队伍建设,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团结、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叶绿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