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系列活动之司法圆桌论坛成功举行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2-12-12 | 阅读数:
2012年12月11日晚19点30分,“12.4”系列活动之司法圆桌论坛在法学院B-520室顺利举行,此次活动,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主办,由厦大法律援助中心和厦大法律硕士联合会承办,活动以社区矫正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为话题,邀请到了来自公检法系统以及律所的嘉宾与法学院学子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地交流和探讨。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党委副书记何丽新老师,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综合科副科长、厦大法硕联合会会长陈永德,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吴有强,漳州市检察院的吴珊珊,以及厦门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许兴文出席了本次活动。 继刑法修正案(八)中写入社区矫正后,即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至此,社区矫正被我国立法所完全地、正式地接受,这对于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社区矫正制度是中国刑事法律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又一大进步。社区矫正作为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和犯罪预防模式,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但不少同学对这项崭新的制度仍然感到陌生,而一些学者与刑事司法人员也对其在实践中的效用存在疑问。 本次圆桌会议,通过邀请不同职业的刑事司法研究人员,从各自职业角度发表自己对社区矫正的看法,进行学术争鸣,能够有力地推动广大同学深入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创新能力,营造学生学术讨论氛围,培养和提升学生学术思维和学术习惯,全面提高应用创新人才的培养质量。以达到促进学术交流,培养科学精神,提高科研能的目的。

上一条:2012年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表彰大会隆重召开

下一条:夏勇教授学术讲座:“幼师虐童该当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