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厦门大学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意见”

发布人: 胡方舟 | 发布时间: 2003-04-22 | 阅读数:
厦 门 大 学 文 件 厦大综 〔2003〕34号 厦门大学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意见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非典型肺炎预防的控制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厦门大学具体情况,为做好我校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特印发此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 “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非典”防治方针及教育部提出的全校动员、全力预防的要求,切实落实预防措施和控制预案,紧急应对,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校稳定。 二、成立机构 1、成立厦门大学“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非典”防控工作。校党委书记王豪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潘世墨和副校长杨勇任副组长,组员:王巧萍、戴岩、辜芳昭、夏耀梅、黄国石、吕俊忠、邱七星。 2、成立厦门大学“非典”防控工作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校医院、后勤集团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由学校办公室主任王巧萍任“非典”防控工作办公室主任,“非典”防控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防控工作的协调实施和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报送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校总值班室(嘉庚主楼17楼)。 3、各单位要成立“非典”防控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本单位的防治工作,并向“非典”防控办公室汇报工作,办公室负责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 三、工作原则 1、从“三个代表”的高度全面认识防治“非典”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把防治“非典”工作与“三个代表”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代表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 2、坚决果断地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消除隐患,防止“非典”侵入。 3、取消非必须进行的规模较大的群体活动。 4、未经厦门大学“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谢绝旅游团体进入学校。 5、建立严格高效的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采取严密的措施,并保证信息的畅通无阻。 6、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如有发现疑似“非典”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蔓延。 7、对全校师生员工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8、发挥厦门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做好对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和引导工作,确保校园稳定。 四、具体措施 1、严格信息报告制度 各单位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收集本单位当天相关信息,对出现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汇总统计,于每天中午12:00之前上报“非典”防控办公室 (黎永强 电话:2183365,13950183763 Email:ffd@xmu.edu.cn)。由办公室汇总后随时上报校“非典”防控领导小组。另外,各院(系)、所对缺课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原因。 2、严管信息发布制度 学校“非典”防控领导小组负责校内媒体有关“非典”信息的审核、发布,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发布须经学校“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校内各媒体不得随意传播和发布有关“非典”的虚假信息,以免影响学校的正常稳定秩序。 3、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 对广大师生进行“非典”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发放“非典”预防知识宣传材料和个人卫生消毒指南等,并通过学校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非典”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4、通力做好预防工作 (1)各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办公室、会议室、电梯、机房、礼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要进行定期消毒。由校医院配合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后勤集团负责组织实施,曾厝垵公寓学生宿舍由厦门东部开发公司组织实施。 (2)在公共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医院医护人员等,以及其他服务人员要采取戴口罩等措施加以防护,要并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3)校医院要做好有关预防药物配备和补充,以及专门门诊、病房的准备等工作。 (4)每个学生宿舍发放体温计一个,供学生测量体温。 (5)在食堂及其它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消毒肥皂。 (6)近日全校师生进行卫生大扫除,消灭卫生死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7)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客人,人员来源复杂的各种会议和集体活动尽量减少。 (8)严禁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 (9)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养宠物和带宠物进入校园。 (10)加强校门监管,谢绝旅游团体进入校园。 (11)对出现疑似“非典”病人,要马上报告“非典”防控办公室和校医院,由医护人员将疑似病人送专门病房治疗(地点:校医院住院部31、32、33、34病房);要快速处理,隔离治疗,切断病源,并对接触的人群进行隔离观察。 五、加强对特殊单位、特殊人群的防护工作 1、要特别加强校医院、幼儿园等单位的防护工作。 2、对留学生、外国专家及家属,外事部门等制定专门防范措施和保护措施,对其工作、生活、学习和就医,给予特殊关照。 六、集中人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学校开通“非典”防控值班电话,接受“非典” 信息报告和及时处置“非典”防控工作 校总值班室电:2186110(24小时),13606086531(王巧萍) 校医院电话: 2186120(24小时),13055240691(郭玉宝) “消毒”联系电话:2183412,2182724,8927170(郑福庆) 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防治 “非典” 意见 主送:全校各单位 厦门大学办公室 2003-04-22印发 法学院 胡方舟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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