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人: 胡方舟 | 发布时间: 2003-09-22 | 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03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03年:10月1-7日放假,共7天。其中1-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的公休分别调至10月6日(星期一)、7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7日、28日照常上班。 请全校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学校稳定,确保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厦门大学办公室 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法学院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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