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04年赴英国UEA攻读Mphil项目候选人的函》(留金秘出[2004]3242号)精神,留学基金委拟补选部分留学人员赴英国UEA攻读Mphil(研究型硕士文凭)。我校可推荐1-2名品学兼优的候选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被推荐人选应是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在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并具备使用学术假的资格。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三年以上方可推荐。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需提交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4、具有硕士学位,且所学专业与其申请的研究领域相同。
5、外语成绩须达到:IELTS成绩6.0分以上(含6.0)或TOEFL成绩580分以上(含580)。
6、硕士阶段在校平均成绩须达到优秀等级(平均成绩85分以上)。优先考虑具有有相关领域研究或工作经验者。
二、选派专业及研究领域为:1、生物学;2、法学;3、医疗卫生;4、公共关系学;5、环境科学;6、社会学;7、经济学
三、被推荐人选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2004年版)。
2、由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以上两项表格请直接在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上下载。请先点击“出国留学”栏中的“欢迎申报2004年国家留学基金(NEW)”,打开后再点击“申请材料中有关表格下载及填写说明”中的相应内容。
3、UEA申请表(可直接从UEA的网站上直接下载:
http://www.international.uea.ac.uk/apply/PGapp.doc)
4、个人简历(中英文);
5、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译文、身份证复印件;
6、两封专家推荐信(中英文);
7、研修计划(中英文);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本科以上阶段发表的论文摘要(中英文);
10、出版物清单(中英文);
11、国际旅行健康证书有效页复印件;
四、该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期限暂定为12个月,UEA免除50%的学费(5000英镑),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另外50%的学费及在英奖学金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如留学人员第二年获准攻读博士学位,且争取到UEA全额学费资助(即10000英镑)或由留学人员所在单位负担相应费用,国家留学基金将继续提供奖学金,资助其完成博士阶段的学习,留学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未获准攻读博士学位及获准攻读博士学位但未争取到学费资助的留学人员,在完成Mphil阶段的学习之后须按期回国。
五、本项目实行差额选拔。候选人被录取后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研究生,派出时间暂定为2005年1月、4月或6月。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约、公证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六、为保证留学效益,留学基金委和UEA拟于12月13日至15日对有关人员进行面试。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七、根据有关规定,被推荐人选应交纳申请手续费和评审费500元/人,请通过银行划转或直接交至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与财务部。汇款凭证复印件请随同申请材料一起寄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200049509026401625
联 系 人:华玲美、陈琳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推荐1-2名人选,并填写《申请2004年赴英国UEA攻读Mphil项目人选一览表》,人选一览表须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由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人选报送截止日期:2004年11月19日。
人 事 处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