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德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拟选拔14名候选人申请阿登纳奖学金赴德攻读博士学位,我校可推荐1-2名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是各单位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至少工作三年。
3、申请时年龄不能超过30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在国内已取得硕士学位,硕士阶段平均成绩须达到优秀等级(平均成绩80分以上);
5、身心健康(需提交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有效页复印件);
二、选派专业:本科阶段为德语专业,硕士阶段为经济、法律、国际政治、语言文化等社科专业。
三、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每个单位可推荐一名候选人。请至迟于2005年2月21日前将《2005年阿登纳基金会赴德攻读博士学位留学候选人推荐表》(请从附件中下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
人 事 处
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下载:《2005年阿登纳基金会赴德攻读博士学位留学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