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05-2006年赴香港浸会大学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5-02-23 | 阅读数:
香港浸会大学与亚洲基督教高等教育联合董事会(简称联会)合办中国内地访问学者计划,旨在支持中国内地高等院校的师资培训和学科建设,并促进他们与香港浸会大学的交流合作。(香港浸会大学网址http://www.hkbu.edu.hk) 这项计划由香港浸会大学及联会共同管理,由浸会大学负责甄选学者参加,本年共设三个访问学者席位[注],包括: 1、2005-2006年上、下学期(2005年9月1日-2006年5月31日)共有两个席位,供人文学科(宗教研究、哲学除外)或社会科学的学者参加(其中一席位优先考虑女学者). 2、2005-2006年下学期(2006年2月6日-6月5日)有一个席位,供专门研究基督教思想、基督教思想史、基督教伦理学、基督宗教哲学或伊斯兰教研究的学者参加。 前两个席位由内地高校推荐学者予浸会大学学务副校长甄选,第三个席位则由内地高校及浸会大学宗教及哲学系分别推荐学者予浸会大学学务副校长甄选。遴选结果将于5、6月间公布。 2005-2006年度计划的规则如下: 1、被推荐参加该项计划的学者必须担任教学工作,并由校长或学务副校长推荐。 2、访问期间,访问学者的任务包括进行学术研究,按照大学的需要担任教学工作,参与大学的学术活动,并与浸会大学的教师探讨共同开展研究项目或其他学术计划的可能性。 3、访问期分别为9个月或4个月。学者须于推荐表格清楚列明拟赴港访问的日期。 4、每位获邀参加这项计划的访问学者,可享有由联会提供的访问津贴每月港币一万两千五百元[注],及由大学提供的免费住宿(惟水、电、煤气、电话、管理等杂费共港币五百元需由学者负责)。 5、访问学者如需在访问期间离开香港,须先取得浸会大学同意,浸会大学将酌情调整访问津贴的数额。 6、访问学者须在访问结束离开香港前就其在香港进行的学术研究及其他访问成果等做出书面报告。 请有意参加该项目的老师于2005年3月10日之前,将填妥的推荐表格、详细履历及拟在香港进行的研究计划的大纲送交国际处。 推荐表格请向所在学院或者国际处索取。 注:确切的访问学者席位数目及访问津贴数额尚待联会确定。 国际处、港澳台办 200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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