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师交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5-04-01 | 阅读数:
为了做好本科评优准备工作,现请全院教师于4月8日前将最后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交院人事秘书(212室),望全院教师大力配合。 特此通知。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200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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