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星”——第十四届“缪斯杯”文学艺术大赛参赛须知

发布人: 高斌 | 发布时间: 2005-04-01 | 阅读数:
缪斯,艺术之神。“缪斯杯”,艺术爱好者的舞台。“缪斯杯”文学艺术大赛前身为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缪斯杯”书画海报赛,已经成功举办十三届。本年度首次向全校范围推广,旨在丰富全校同学的课余生活,提升人文素养,为同学领略我国传统文化精义、更深入了解文学、书法以及海报设计等方面知识提供一个窗口。借以提高同学的艺术创作、设计和鉴赏能力,全面激发创造力和表现力等宣传方面的才能。 “缪斯杯”文学艺术大赛开赛在即,欢迎广大同学踊跃参与!现对有关比赛事项加以说明(可登陆法学院学生网站210.34.12.2/student/ 查询): 1、参赛对象:所有全日制在校生 2、项目设置:征文比赛、硬笔书法、毛笔书法、海报设计。 3、作品要求: 1)征文比赛: 文体不限,字数在1000字至5000字之间。以“闪亮的日子”为主题展开联想,内容要求积极向上。以电子稿方式投稿,截稿日期:2005年4月17日。投稿邮箱:ysbzw@163.com。 2)毛笔书法: 包括楷体、行体、草体等书法形式,不具体分类别进行。书法内容以抄录诗词为主。作品大小以及形式不作统一要求。作品表面整洁。一个人最多可提交两份参赛作品。 3)硬笔书法:字体不限,内容以抄录诗词或名句名篇为主。作品规格形式统一用A4纸张,硬笔颜色为黑色。要求作品表面整洁,一个人最多可提交两份参赛作品。 4)海报设计:海报以“我的大学”为主题,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海报大小为110CM*90CM(普通海报大小),手工绘制。一个人最多可提交两份参赛作品。 4、书法海报作品收集时间:2005年4月16、17日 13:00—20:00 书法海报作品收集地点:三家村自钦楼一楼 新区海滨餐厅门口 5、奖励办法:比赛设征文、毛笔、硬笔、海报一等奖各一名、二等奖各两名、三等奖各3名,优秀奖若干,并分别发以奖状和奖品。一等奖奖品价值100元,二等奖奖品价值80元,三等奖奖品价值60元。 6、联系人: 黄宝元(法学院) 13860482874 阮仁楷(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13599517465 孙 剑(人文学院) 13950003786 7、本次比赛解释权归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学生会所有。 活动主办单位: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团委 活动承办单位: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学生会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学生会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学生会 附:法学院参赛者可直接向本班宣传委员报名并提交作品,也可以直接联系法学院学生会美工部,作品提交时间为4月17日之前。征文作品请直接以电子稿方式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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