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现将我校2005年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高聘(新聘)工作安排和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和对象
1、高聘:本校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学校规定的高一级职务任职条件,且所在学院(单位)仍有相应空岗,可申请应聘高一级职务。
2、新聘:校外人员应聘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
二、聘任依据
1、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须按照《厦门大学教职员工聘用制度试行办法》(厦大人[2005]53号)和《厦门大学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厦大人[2005]5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2、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分别按《厦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外语考试实施办法》(厦大人〔2004〕120号)和《厦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实施办法》(厦大人〔2005〕54号)执行。
三、聘任工作日程安排和要求
1、4月27日~5月12日 个人申请应聘。应聘者向设岗学院(单位)办公室报名,填写《厦门大学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应聘申请表》等有关表格,并提交符合聘任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
首次来校应聘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核。
2、5月13日~5月16日 各单位聘委会(聘任小组)对所有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考评,并将初定的聘任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高聘高级职务人选的代表作以匿名方式分别送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
申请高聘高级职务的候选人,须提交2篇(本)代表作各一式三份,送3位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2位校外同行专家)评审。若有2位专家认为学术、技术能力不符合聘任职务的任职条件,则不予聘任。经同行专家评审认为学术、技术能力符合应聘职务任职条件的应聘人员,专家评审结果有效期为3年。
代表作送审由各单位聘委会(聘任小组)负责。
3、6月13日~6月16日 在收到同行专家评审意见后,各专业(技术)评议组对高、中级职务应聘人员的学术技术能力进行评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提出评议和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分为优先推荐、一般推荐、不予推荐。
各专业(技术)评议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
4、6月17日~6月20日 各单位聘委会(聘任小组)综合各评议组和评审专家的意见,按照岗位要求进行认真研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择优确定初、中级职务聘任人选,并报学校聘委会审批;等额向学校聘委会推荐高级职务拟聘人选。所有聘任人选和拟聘人选在本单位公示。
各单位聘委会(聘任小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应聘人员获得出席会议成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方为通过。
各单位须于6月22日之前将高聘和新聘人选的有关表格和材料(见下表)送交学校人事处职称科.
应聘类别 应 交 材 料 提 交 要 求
应聘高级职务人员 1.《厦门大学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应聘申请表》(原件)
2.《代表作评审意见书》(原件)
3. 《厦门大学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应聘情况汇总表》
1至2项材料由学院(单位)各复印15份,按顺序装订在一起(评审意见书须将评审专家姓名遮住后复印〈单位和职称要留着〉)
第3项材料须同时提交书面版及电子版
5、6月23日~7月13日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聘委会)对各学院(单位)聘委会报批和推荐的高聘和新聘人选进行研究和表决。表决通过的聘任名单在校办内进行公示。
6、7月14日~7月18日 各学院(单位)填写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合同附件从人事处主页下载),并与受聘人员签订年度岗位任务书(年度岗位任务书的格式由各学院〈单位〉自行设计)。其中,聘用合同经学院(单位)负责人和受聘人员签章后,于7月18日前送交学校人事处。
7、 7月19日~7月28日 学校公布高聘和新聘人员名单,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书。
四、其他有关问题的规定
1、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回避制度。校院两级聘委会成员和各学科评议组成员中若有与应聘候选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在开会评议、研究和表决时,本人应予回避。
2、应聘高一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时间计算到今年 12月31日。
3、应聘人员填报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必须是正式出版的著作和教科书、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已鉴定或获奖的研究成果 (以出版、发表日期或鉴定、获奖日期为准,并须出示实物)。以上成果作为单位考核申请人申请资格的依据。未正式出版、发表、鉴定或获奖的研究成果不得填报。
4、申请高聘高级职务的应聘人员,代表作评审费由个人负担。
附件:有关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表格清单
厦门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载:
《厦门大学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应聘表》
《厦门大学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中级职务应聘表》
《厦门大学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初级职务应聘表》
《厦门大学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应聘情况汇总表》
《专业评议组表决票、汇总票》
《学院(单位)聘委会表决票、汇总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