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关于调整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5-12-31 | 阅读数:
学校为了改善教职员工的生活条件,加强教职员工队伍建设,吸引高层次人才,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提高我校现行岗位津贴标准。 新标准从2006年1月起兑现,请注意查询2006年1月份工资的变动情况。教师也可向学院人事秘书查询新增的“厦门大学岗位津贴标准”。新增的岗位津贴发放到2006年7月,8月份将重新调整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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