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助理招 聘 启 事
为了加强厦门大学学生公寓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03年起在学生中招聘数名学生公寓辅导员助理。现将2006年第二批辅导员助理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学生公寓辅导员助理
2、人数:50名(勤业:14 芙蓉:15 石井:13 新区:3 丰庭:5)
二、招聘对象及相关条件
1、我校05、06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或04级本科生,学生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的优先。
2、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善于和同学沟通,应变能力强,能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三、工作待遇
1、根据《厦门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勤工助学的计酬标准为每小时8元。助理每月工资共600元(其中400元为基本工资,200元为夜班补贴)。
2、提供住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自行交纳。
四、管理办法
全校公开招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续约。
辅导员助理的工作接受学生处的领导,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11月20日(周一)至2006年11月25日(周五)
地点: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芙蓉12-120)
郑老师 马老师 王老师
注:报名时附带功课表和成绩表
六、辅导员助理报名表及辅导员助理岗位职责见附件
七、面试具体时间请关注学生处网站相关通知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根据厦大办纪要[2006 ]14号文件精神,“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简称“公寓办”)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学生住宿的整体规划和调配;
2.负责学生住宿区内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督导和处置学生住宿行为;
3.开展学生住宿区内校园文化建设;
4.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在学生住宿区开展学生工作;
5.督促各学院和物业管理部门在学生住宿区切实履行职责。
附件1:辅导员助理报名表
(见学生处主页)
附件2: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助理岗位职责
(见学生处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