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助理招 聘 启 事(转发)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06-11-20 | 阅读数: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助理招 聘 启 事 为了加强厦门大学学生公寓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03年起在学生中招聘数名学生公寓辅导员助理。现将2006年第二批辅导员助理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学生公寓辅导员助理 2、人数:50名(勤业:14 芙蓉:15 石井:13 新区:3 丰庭:5) 二、招聘对象及相关条件 1、我校05、06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或04级本科生,学生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的优先。 2、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善于和同学沟通,应变能力强,能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三、工作待遇 1、根据《厦门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勤工助学的计酬标准为每小时8元。助理每月工资共600元(其中400元为基本工资,200元为夜班补贴)。 2、提供住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自行交纳。 四、管理办法   全校公开招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续约。 辅导员助理的工作接受学生处的领导,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11月20日(周一)至2006年11月25日(周五) 地点: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芙蓉12-120) 郑老师 马老师 王老师 注:报名时附带功课表和成绩表 六、辅导员助理报名表及辅导员助理岗位职责见附件 七、面试具体时间请关注学生处网站相关通知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根据厦大办纪要[2006 ]14号文件精神,“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简称“公寓办”)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学生住宿的整体规划和调配; 2.负责学生住宿区内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督导和处置学生住宿行为; 3.开展学生住宿区内校园文化建设; 4.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在学生住宿区开展学生工作; 5.督促各学院和物业管理部门在学生住宿区切实履行职责。 附件1:辅导员助理报名表 (见学生处主页) 附件2: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助理岗位职责 (见学生处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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