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学生赴法国里昂第三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7-01-25 | 阅读数:
各相关院系: 为了培养国际型人才,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我校与法国里昂第三大学(Université Jean Moulin-Lyon 3)签订了相互交换学生的协议。学校拟从在读本科、硕士研究生中挑选3-10名学生赴该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期限:2007-2008学年(优先)或者2007-2008第一学期 二、选拔条件: 1、候选学生必须为在读本科生(毕业班除外)或硕士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2、候选学生必须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与其相当的水平。英语听说熟练,应用能力强。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助精神,善与人沟通。 4、交换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食宿费、书本费、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三、选拔步骤 1. 学生向学院报名。(学生需根据项目指南上的网址,自行上网查找是否有合适的课程) 2. 学院经过筛选向国际处推荐1名学生。 3. 国际处组织选拔和筛选工作,推荐3-10名学生。 4. 按照对方学校要求,1月底之前组织进行法语考试(Tefee Test),并将考试卷寄达里昂三大评卷,以便按照学生的法语程度进行安排插班。(预备选择英语授课课程的学生也须参加该考试。学生需于1月底通过信用卡网上支付或者通过银行汇款,将40欧元考试费交给里昂三大。完全没有任何法语基础的学生可另向国际处说明。)  申请材料: 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可从国际处网站下载) 成绩单(中英各1份) 初步的选课计划(英文),并经过系主任签字同意 四、报名时间:请学院将推荐人选于2007年01月29日之前报到国际处,逾期不候。 五、交换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学生赴里昂三大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学校认可学生在香港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返校后,由院系主任根据学生在香港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确定其顶替本校相应的课程学分。 国际处 2006年1月 相关说明:  可选修专业: --无法语基础的学生可选修: 1. Self Program(upper level undergraduate classes) 2. Msc and MBA programs at the Business School(undergraduate level) 3. European Business Realities program (graduate level) 具体课程请根据项目指南上的网址查找 --有足够法语基础的学生: 可选修该校法学院、商学院、语言学院、人文学院、哲学学院、技术学院本科及硕士研究生课程。  授课语言:英语或法语  护照、签证:由学生自行办理  住宿: 里昂三大国际处有专门协调员负责协助交流学生寻找合适的住房,申请住房时需交纳26欧元。有关申请的程序,请仔细阅读附件的项目指南。  费用预算: 住宿:350-700欧元/每月 书籍:10-30欧元不等/每月 餐费:约300欧元/每月 公共交通:30欧元/每月 娱乐:100欧/每月(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健康保险:190欧元(必须购买) 共计:约1000-1500欧元/每月  其他需要支付的费用: TEFEE考试报名费:40欧元 Orientation Course:215 欧元 住房申请费:26欧元 “里昂三大国际学会”入会费:1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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