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 门 大 学 文 件
厦大办〔2007〕5号
关于二○○七年校庆各项奖教金
评奖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在2007年校庆期间举行第二十三届“南强奖”、第十一届“自强奖”、“清源奖”、“华为奖教金”和第三届“中国建设银行奖教金”、“中国工商银行奖教金”的评奖活动。
请各单位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工,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各系列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初审,签署初审意见,并将申报表格、评奖材料进行汇总后,于3月16日前分别报送至各相关部处审核。教学类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核;科研类送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管理类和教科辅类送人事处审核;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系列送学生处审核。各相关部处对本系列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审核意见,于3月21日前将申报表格和审核意见报厦门大学评奖委员会秘书组(设在学校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2007年奖教金评选工作几个问题的说明
2.厦门大学“南强奖”评选办法
3.厦门大学“自强奖教奖学金”评选办法
4.厦门大学“清源奖”评选办法
5.厦门大学“华为奖教金”评选办法
6.厦门大学“中国建设银行奖教金”评选办法
7.厦门大学“中国工商银行奖教金”评选办法
8.各类奖教金申报表格(可在学校办公室网站http://office.xmu.edu.cn下载)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奖教金 评奖 通知
厦门大学办公室 2007-03-0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