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西部支教志愿者享受待遇不菲 (转发)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07-04-26 | 阅读数:
我校已于近日原则通过了《厦门大学招募大学生志愿者赴贫困地区小学支教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决定从已录取的统考生和推免生中选拔出今年赴西部支教志愿者100人。 学校要求各院系重点做好本校应届毕业且已录取的统考生和推免生的思想动员和推荐、选拔工作。对录取为自费生的统考生和推免生,原则上以总成绩高低顺序并参照学生的综合表现依次推荐,经推荐选拔合格的自费生,将享受公费待遇。 据悉,从今年起,学校将分批选拔出志愿者500人,他们将赴当年红军长征途径地的贫困地区的100所国家公办小学支教。今年的志愿者总数将有150人,上述的100人外,剩余的50人从在校生中产生。志愿者将先赴龙岩、瑞金的30所小学服务。 招募对象分为“在读生”和“录取生” “在读生”包括在读非毕业班研究生和在读高年级本科生;“录取生”包括获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统考录取的研究生。 “录取生”支教时间为一年;“在读生”中,研究生支教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年,本科生为一学期。服务期间,“录取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在读生”保留学籍。 对于“录取生”,我校今后将根据实际需求,在每年的招生计划中指定专项计划录取。 “在读生”可以抵学分、加学分 其中,研究生参加支教一年的,可以用课程论文或调查报告方式来完成二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4学分),参加支教一学期的,可以以同样方式来完成一门政治理论课程(2学分);完成支教任务后,学校按社会实践模式给予2学分。本科生可以采取课程论文或作业方式来抵本科阶段思想政治理论课、实习或非主要课程15学分。 “在读生”服务期间的必修专业课程,一般采用缓修的办法,也可以经任课老师同意后自习参加考试。 免交与服务期间相等的学费 志愿者将获得由学校提供的每年10个月,每月6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年两次往返学校和支教地的交通补贴。“在读生”如果符合申请研究生助学金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 “在读生”可以免交与服务期间相等的学费或培养费,延长学制的本科生,如果家庭困难,还可申请与服务期时间相等的学费减免。 服务期间,学校为志愿者提供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志愿者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得不中途退出的,学校准其复学。服务结束后,志愿者可以享受转专业优先考虑的待遇。 评优给予单列指标 学校将在每年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工作中单列指标,表彰优秀志愿者。在评选优秀奖学金方面,志愿者也将由学校单独下达指标,不占用所在单位名额,并在评选中优先考虑。志愿者申报校级奖学金,德育测评给予加分。 (陈浪) 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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