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推荐福建省高等学校评审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人: 胡方舟 | 发布时间: 2007-05-09 | 阅读数:
各高等院校: 为建立健全我省高等学校评审专家数据库,更好地开展高等学校建设项目的评审工作,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厅决定重新建立评审专家数据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熟悉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对评审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 2、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掌握基本网络操作技能;本科院校应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院校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公正廉洁,组织性、原则性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良好的敬业和合作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保证有一定数量来自教学和教学管理一线的人员。 5、推荐人选应为高等学校在编人员。 二、填报说明 1、推荐表中的每一项指标都必须认真填写。 2、“学科类别”应按照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1个学科进行分类填报。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因各项评审工作在即,请各有关高等院校将推荐人选的电子文档(EXCEL格式,可直接在福建省国家精品课程评估网下载)务必于5月15日前上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请各学院把申报表格于13日之前报教务处教学科小肖。 附件下载: 福建省精品课程推荐专家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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