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〇〇七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2007)厦大办10号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规定及有关通知,现将2007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07年10月1~7日放假,共七天。其中, 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天)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
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全校课程调整做如下安排:
10月4日(星期四)与9月29日(星期六)课程对调;
10月5日(星期五)与9月30日(星期日)课程对调。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同时,广大师生员工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注意饮食卫生和出行安全。任何单位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切实搞好廉政建设。
厦门大学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