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教师岗前培训三门课程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7-09-25 | 阅读数:
发布单位:师资科 发布时间: 2007-9-25 11:51:58 各有关教师: 由我校教育研究院的教师任课的高等教育学、青年心理学和大学教学法三门课程是新进教师的必修科目,也是今后认定教师资格和职务聘任的依据,请有关教师们按时参加。 一、培训对象 1.新录用的教师,除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教师外,均需参加学习; 2.往年须参加而尚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 3.往年参加岗前培训但不合格者。 二、申请免修 师范院校教育专业毕业,同类课程已修过教师的可申请免修。申请免修须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免修申请(加盖学院单位公章,写明免修的课程名称)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培训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的教师,需提前向任课教师提交请假条,缺席三次该门课程须重修。 四、课程表见附件。 附件下载:2007年度教师岗前培训课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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