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师资科 发布时间: 2007-9-25 11:51:58
各有关教师:
由我校教育研究院的教师任课的高等教育学、青年心理学和大学教学法三门课程是新进教师的必修科目,也是今后认定教师资格和职务聘任的依据,请有关教师们按时参加。
一、培训对象
1.新录用的教师,除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教师外,均需参加学习;
2.往年须参加而尚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
3.往年参加岗前培训但不合格者。
二、申请免修
师范院校教育专业毕业,同类课程已修过教师的可申请免修。申请免修须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免修申请(加盖学院单位公章,写明免修的课程名称)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培训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的教师,需提前向任课教师提交请假条,缺席三次该门课程须重修。
四、课程表见附件。
附件下载:2007年度教师岗前培训课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