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高聘教师和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8-01-04 | 阅读数:
发布单位:职称科 发布时间: 2008-1-4 8:56:18 全校各单位: 1. 2007年度教师高聘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关于2007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高聘和新聘工作的通知》(厦大人<2007>112号文)的要求,现请各学院(单位)与受聘教师进行协商,填写厦门大学教师聘用合同(合同附件从人事处主页下载),并与受聘教师签订年度岗位任务书(年度岗位任务书的格式由各学院自行设计)。其中,聘用合同经学院负责人和受聘教师签章后,于1月11日之前送至人事处职称科。 2. 2007年度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高聘工作也已接近尾声,根据《关于2007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高聘和新聘工作的通知》(厦大人<2007>112号文)的要求,现请各学院(单位)与受聘人员进行协商,填写厦门大学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合同附件从人事处主页下载),并与受聘人员签订年度岗位任务书(年度岗位任务书的格式由各学院自行设计)。其中,聘用合同经学院负责人和受聘人员签章后,于1月11日之前送至人事处职称科。 以上受聘人员的聘期统一为3年:2007年8月1日-2010月7月31日,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的人员需另行申请。 另: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可与学校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1.工作累积已满25年(其中须在本校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 2.在本校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教师; 3.学校需要的优秀特殊人才(需附学院报告及个人成果)。 厦门大学人事处 2008.1.4 附件下载:其他专业技术无固定期限申请表 附件下载:其他专业技术合同附件 附件下载:教师申请无固定期限申请表 附件下载:教师聘用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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