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师:
根据根据《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务条例(试行)》(厦大人[2007]78号)、《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教师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细则(试行)》和《关于2008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高聘和新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共有10位教师申请高聘职务,现将10位申请人材料给予公示。欢迎我院教职工监督,如有意见,请向院领导和人事秘书反映。
申请高聘职务教师名单如下:(材料已发到教师电子信箱)
(按教师的姓氏拼音顺序排列)
1、 蔡从燕 申请破格高聘 国际法学科 教授;
2、 何丽新 申 请 高 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科 教授;
3、 刘连泰 申 请 高 聘 宪法与行政法学科 教授;
4、 刘志云 申请破格高聘 经济法学科 教授;
5、 朱晓勤 申 请 高 聘 经济法学科 教授;
6、 池漫郊 申 请 高 聘 国际法学科 副教授;
7、 韩秀丽 申 请 高 聘 国际法学科 副教授;
8、 吕微平 申 请 高 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科 教学类副教授;
9、 游 钰 申 请 高 聘 经济法学科 副教授;
10、 曾炜琴 申 请 高 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科 教学类副教授。
特此公示。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200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