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师资科 发布时间: 2010-9-16 17:02:22
全校各单位:
由我校教育研究院教师任课的高等教育学、青年心理学和大学教学法三门课程是新进教师的必修科目,也是今后认定教师资格和职务聘任的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新聘教师和辅导员,除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教师和辅导员外,均须参加学习;
2.往年须参加而尚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和辅导员;
3.往年参加岗前培训但不合格者。
二、申请免修
已在别的高校取得过岗前培训证书者,须将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备案。
三、培训安排及要求
培训方式:集中授课,共80课时
培训时间:2010年10至2011年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要求:因故无法出席者,须提前向任课教师提交请假条,缺席一门课程达30%及其以上不许参加该门课程考试,不能取得合格证书。
四、报名
1.教师由学院人事秘书填表汇总后于9月26日报人事处师资科,表格见附件下载,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
2.辅导员于9月26日前向学生处教育科报名。
人事处师资科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