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关于2021年校庆期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周晓牧 | 发布时间: 2021-03-07 | 阅读数:

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生:

2021年校庆期间,学校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3项校级奖学金,现将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奖励对象和分配指标数

本次校奖评选活动中,法学院学生可参评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12项)专项奖学金(2项)两大类。

各奖项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奖励对象和分配指标数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非海外研究生参评条件

2019级、2020级学生

1.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良;

4.科研成果突出,创新实践能力显著,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5.研究生在学制内原则上仅可获得一次三大奖,可多次获得其它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2019级以前学生:

1.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

4.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显著;

5.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二)海外学生参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课程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3.有不合格课程成绩的来华留学研究生不得参评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

三、奖学金申报注意事项

1.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0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0年国家奖学金和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1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4)研究生在学制内原则上仅可获得一次三大奖,可多次获得其它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2.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2020级学生参评适用);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级以前学生参评适用);

(2)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附件4-03)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

(3)学院评选推荐细则详见《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4)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需符合以上(1)、2)、3)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相应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详见附件4)。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详见附件5,仅供参考

3.学生申请三大奖的事迹材料为该生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申请其他校奖以2019-2020学年表现情况参评2020级研究生以入学以来在校期间表现参评。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及电子版文件命名要求

1.XXX奖项申请表-姓名

2.XXX奖项申报汇总表-姓名

3.姓名-学生成绩单

4.姓名-科研成果汇总表

5.姓名-相关证明材料

6.姓名-奖学金评定量表

7.姓名-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

材料提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8,请务必认真对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应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1.电子版:

专项奖学金申报电子版材料需于3月9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其他奖学金需于3月12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xmulawscholarships@163.com

(邮件统一命名格式:“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法学院/知产院+姓名+硕/博/专+年级专业+学号”,例:“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知产院+雪梅+专+2020法律硕士(非法学)+1302020*******”)

2.纸质版:

专项奖学金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为3月10日当天9:30-16:30

其他奖学金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为3月12日当天9:30-16:30

材料提交地点为法学院C319,请按本通知四、(一)所列顺序提交纸质材料。


有疑问请咨询:

刘林艺,联系方式:13666092170

刘家隆,联系方式:13178161713


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学校相关通知请至以下网站查询:

关于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60/16522.htm

  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申报相关附件.zip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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