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吴维 | 发布时间: 2020-09-18 | 阅读数:

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2020/0915/c3084a413554/page.htm),现将2020-2021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附件1)、《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附件2)、《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3)。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及要求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各项要求如下:

1. 学业优秀奖: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采用学生在其班级(或专业)成绩排名的方式评选,不同类别课程的权重以及可纳入参评范围的课程由学院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确定;参评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的,其课程成绩排名应当在班级前30%;参评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的,其课程成绩排名应当在班级前60%。学业优秀奖学金严格按照班级排名评定。

2. 学业进步奖: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30%

3. 学术创新奖:奖励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参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等取得较好成绩;

(2) 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突出成果;

(3) 积极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经项目负责老师推荐,并获得学院专家评审小组评审认定。

以上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的方可参评;

4. 社会实践奖: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受表彰;

(2)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出色完成社会实践任务,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院级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

(3) 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5. 志愿服务奖: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经常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工作,参评学年累计登记的志愿服务时间达到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2) 参评学年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某一专项志愿服务时间达到50小时以上(含5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3) 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或组织单位的表彰;

(4) 在志愿服务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6. 社会工作奖: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担任班级、年级学生干部,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优良学风和班风中发挥骨干作用;

(2) 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代表同学利益,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以上各级学生干部需任期满一年方可参评;

7. 文体优秀奖: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参加校级以上文艺汇演、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2) 参加校级以上运动会、各单项体育项目的比赛,取得较好名次。

8. 以上七大奖参选都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 校选修课除外的所学课程无不及格需重修的;

(2) 未受过学院书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3) 志愿服务工时达8小时

【注意】由于疫情原因,志愿工时要求时限放宽至2020101前。志愿工时证明材料等学校系统完善后再行补充。

(4) 在同一自然年内未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5) 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

(二)评选比例

1. 具体评选比例为详见附件4

2.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可参评学生数的10%,我院为40,二等奖500/(可参评学生数的20%,我院为80;学业进步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学术创新奖学金500/(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社会实践奖学金500/(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志愿服务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社会工作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文体优秀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其余六项奖获奖总数不超过79人)

各年级具体奖项名额分配见附件5

三、注意事项

(一)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转专业的本科生在当年度回转专业前的所在单位参评。

(二)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已获得202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19-2020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凡在2019-2020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六)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者材料提交要求

1. 《厦门大学本科优秀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纸质版】

2.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本科优秀学奖学金测评表》(附件7)【纸质版】

3.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承诺书(附件8)【纸质版】

4. 成绩单【纸质版】

5. 志愿服务证明【纸质版】

6. 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注意:申请者需将材料给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

(二)班级材料提交要求

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汇总审查,填写班级测评分和汇总表。

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需提交组织部的材料:

1.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2. 测评分汇总表(附件9)【电子版】;

3. 《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10)【纸质版】。

   五、时间安排

请各位同学与于202092819:00(下周一晚)前将材料交于各班负责人,各班负责人于202093019:00(下周三晚)前交于负责人张轶男,电话19859213875,邮箱:871545148@qq.com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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