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9-02-22 | 阅读数:

 全院各班级:

2018年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开始启动,现将评奖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厦门大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每年奖励总额5万元,奖励研究生和本科生,共18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5000元;三等奖15名,每名奖励2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学习成绩优秀,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3.3.以第一作者在具有C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马克思主义研究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厦门大学;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不可申报;

4.马克思主义理论研修班的学生若有尚未发表的有关马克思主义的研修论文或课题报告,经两名以上指导老师或专家推荐,也可申报;

5.已获得过吴宣恭科研奖学金的科研论文或课题报告,不得重复申报;

6.一年内可以兼得其它校级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1.学校发布评奖通知;

2.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将其中1篇最有价值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课题报告,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3.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送交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汇总申报者材料,将每篇论文的作者等相关信息隐藏并编号;

5.学生工作处将整理好的论文发给“吴宣恭科研奖学金”专家评审组的专家进行评审;

6.评审专家参照论文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对参评论文打分,并将打分结果反馈给学生工作处;

7.学生工作处汇总计算每篇论文的加权平均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8.召开专家评审组会议,讨论确定“吴宣恭科研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

9.校奖学金秘书组将推荐获奖名单通报设奖方,设奖方确认后,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由学校发文表彰;

10.发放奖学金和获奖证书。

四、提交的材料

1.《厦门大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2.《厦门大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 一式一份);

3.学习成绩登记表(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本科生请提交推优版的成绩单, 一式一份);

4.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在正式印刷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的复印件应包括印刷刊物的封面、目录和论文的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论文正文和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修班的研修论文或课题报告,提供具有规范化格式的论文或报告全文;

④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个人将评奖材料纸质版报送法学院C319,电子版(包括汇总表、申请表、论文或课题报告pdf版)发送到xmulawschool2014@163.com,邮件主题标明“XXX2018年吴宣恭科研奖学金评选材料”;

2.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由学院辅导员检验原件后,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为原件复印件,特此证明”字样;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2月25日(周一)上午11:00前。

联系人:宋磊华,联系电话:2181951

吴宣恭科研奖学金申请相关材料下载

上一条:法学院胡奇蝶奖学金评选通知

下一条:厦门大学二〇一八年法学专场就业、实习招聘会企业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