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自2013年我校全面启动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工作制度以来,各学院按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要求,积极调动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取得较好成效。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学生处拟于“5·25”心理健康活动月期间,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参评条件
(一)厦门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
1.参评对象:全校各班级(包括研究生)
2.参评条件
(1)班级和谐融洽,整体精神风貌积极向上。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3)开展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有特点、有亮点、有创新、有成效。
(二)厦门大学优秀心理委员
1.参评对象:各班心理委员
2.参评条件:
(1)积极乐观,有责任感,工作态度认真。
(2)积极参与各项心理培训,认真完成学校及学院布置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积极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4)能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同学,对他们提供帮助,并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二、评选程序
(一)厦门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1.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由各学院(研究院)根据“参评条件” 推荐,填写相关表格(附件1),于5月10日前将材料发至xinli@xmu.edu.cn。
2.经学生处初审,筛选一定比例表现突出的班级进行现场评审。5月底,各班级进行工作成果展示,由专家评委进行现场打分,最终评选出厦门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十个,厦门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提名奖若干。
(二)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程序
优秀心理委员由学院推荐产生。各学院将推荐的优秀心理委员个人材料(附件2)于5月10日前发至xinli@xmu.edu.cn。本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共60名。各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名额按照学院心理委员比(占全校心理委员比)产生,其中2个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基地(外文学院、医学院)各增加1个名额。各学院优秀心理委员名额分布见附件3。
三、表彰和奖励
1.进行发文表彰。
2.对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颁发奖牌及奖金500元。对获得“先进班集体提名奖”的班级,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对获奖优秀心理委员进行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3.利用表彰会、网络、展板等形式对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的事迹进行宣传。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抓好学院推荐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心理委员的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2.各项材料的电子版请于2015年5月10日前上报心理咨询与教育中心,发送至邮箱xinli@xmu.edu.cn,联系人:陈梅香,2184391。
附件1:2015年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2:2015年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docx
附件3:各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名额.docx
学生工作处
二○一五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