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高斌 | 发布时间: 2016-07-12 | 阅读数: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国家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17年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厦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厦大教〔2014〕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7年推免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工作进度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

1.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6月)

2.报送学生排名(含专业排名、综合排名)(7月)

3.学院报送推免生初选名单(9月上旬)

4.学校审定并上报推免生名单(9月中旬)

二、推免对象条件

推免对象为2013级全体本科生,具体推免生条件详见《厦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第十条至第十四条。

三、推免生材料提交要求

1.按照《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填写《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4)和法学院保研测评表(附件5),并提供成绩单,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2.支教保研除提交附件4和附件5外,需再提交《厦门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附件6)(下载后填写,不得打印)、自愿参加支教的申请书、学习成绩单(请教学秘书注明专业排名并签字、盖章)、外语成绩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条件:符合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政策文件规定,研究生支教团从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中招募,其中专业排名可适当放宽至前50%;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专业能力,有奉献精神和志愿服务经历,身心健康,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具有志愿服务和学生干部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拔。)

3.电子版材料请于7月14日22:00之前发至2391757425@qq.com,纸质版材料请于7月14日22:00之前交给韩同学,联系方式为18504320185。

四、注意事项

1. 凡参与保研的同学必须取得法学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营员资格。

2.一旦经学院确定为推免生,保研资格不得放弃。

3.成绩没有达到年级前40%的同学,如果想申请本校支教团推免生、科创竞赛专项推免生等其他方式录取的推免生,必须一并报名。

4.所有证明材料的提交和证明有效期间截止至2016年7月14日,该时间点之后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将不作为加分依据。请大家确保提交的材料的完整性并备有原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5.成绩排名和绩点的计算以7月14日公布的成绩数据为准。

6.请大家注意附件3中对综合排名成绩转换的说明。

 

附件1.厦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附件2.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3.关于《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对综合排名成绩转换的说明

附件4.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附件5.法学院保研测评表

附件6.厦门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7.学院推免生专业成绩(综合)排名表

附件8.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

附件9.第19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通知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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