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近期将开展200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评奖工作,现将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集中汇总如下:
一、根据《关于厦门大学2008-200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article.asp?ArticleID=1188)第五条补充事项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嘉庚、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一般不能同时兼得。故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能参评200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嘉庚、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
二、嘉庚奖学金、亚南奖学金、本栋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本科生(各6名,共18名):
1.原则上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院可申报2名,1000人以下的学院申报1名,申报的候选学生应为本学院最优秀的学生。由教务处确定初选名单,报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审查批准。
2. “三大奖”为差额评定,各学院推荐的未获得“三大奖”的候选人,可以参评其他面向全校的奖学金、定向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申请 “三大奖”的本科生需一并提交两类申请表格,一类为《厦门大学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一类为《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三、本科生参评校级奖学金参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厦大学〔2007〕12号):
1. 德育分、智育分中的科研实践成果分、竞赛分的计算依据为参评学生在学期间的所有表现,其中德育分加分的事迹、科研实践成果和竞赛项目在参评校级奖学金(除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外)时,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2. 智育分中的课程成绩分的计算依据,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为在学期间的所有成绩,其他校级奖学金为评审年度成绩,评审年度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包括第三学期)成绩为准。
3. 凡已获得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其中一项奖学金的本科生,如无新的突出成果,不再连续参加这三项奖学金的评奖。
4. 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以参评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四、 研究生参评校级奖学金参见《厦门大学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研〔2006〕40号):
1. 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则研究生可按第一作者分摊成果,计分时应将导师计入作者总人数;
2. 省部级以上奖励以加盖国徽的公章为准,有特殊情况者报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决定;对于获得国外奖励的,有关单位提出评分意见,最终计分由评奖委员会决定;
3. 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不得参评同级别校级奖学金;获校级奖学金后又有突出成果者,可以申报高一级别校级奖学金。
4. 本次评奖中,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05年版)”(可登陆http://www.kiz.ac.cn/jcr/查询)和“JCR期刊目录(07年版)”(可登陆http://yjsy.xmu.edu.cn/hy/show.asp?id=2395下载)。
5. 学院(研究院)在填写《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汇总表》时的注意事项,可以从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xmu.edu.cn/hy/Show.asp?id=2396下载。
6. 研究生参评校级奖学金的具体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吴老师(2180257)。
五、 我校外国来华留学生参评国际学生奖学金参见《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
1.学生申请表格必须使用《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和《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
2.学院需填写《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和《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汇总表》,并发送电子版到osao@xmu.edu.cn。
3.留学生参评国际学生奖学金的具体问题,可咨询国际处海外学生事务科杨老师(2183606)。
六、体育特长生参评陈掌谔奖学金,参见《厦门大学“陈掌谔奖学金”评审办法》,申请表格必须使用《厦门大学“陈掌谔奖学金”体育特长生申请表》,具体问题可咨询体育教学部郑老师(2182411)。
七、以上提到的评奖办法和相关申请表格、汇总表均可以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档下载专区下载。
学生工作处
200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