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0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09-03-03 | 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2009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萨黄淑慎本科奖学金”、“自强奖学金”、“建设银行奖学金”、“中国银行奖学金”、“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萨本栋博士研究助研金”、 “华为奖学金”、“招商银行拼搏奖学金”、“何宜慈博士研究助研金”、“出版奖学金”、“国际学生奖学金”、“立方奖学金”、“福建电信奖学金”、“杨容容奖学金”、“庄绍华奖学金”、“金兆芬曹潜龙奖学金”、“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奖学金”、“陈掌谔奖学金”、“吉比特奖学金”、 “邓子基奖学金”、“东阿阿胶奖学金”、“鑫展旺奖学金”等25项奖学金,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进行各项奖学金的评定。现将2009年度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16项): (二)定向奖学金(7项): (三)专项奖学金(2项): 具体见附件1。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本科生和研究生申报名额均按奖励名额与当年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下达至各学院或研究院。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2、附件3。其中: 1.嘉庚奖学金、亚南奖学金、本栋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本科生(各6名,共18名):原则上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院可申报2名,1000人以下的学院申报1名,申报的候选学生应为本学院最优秀的学生。由教务处确定初选名单,报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审查批准。 (2)研究生(各4名,共12名):原则上各学院、研究院可分别申报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由研究生院按人文、理工、经管三大类别,根据候选人的学业成绩及科研成果确定初选名单,报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审查批准。 (3)“三大奖”采取差额评选,各学院、研究院推荐的未获得“三大奖”的候选人可以参评其他面向全校的奖学金、定向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原则上按奖励名额与当年各类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下达至各学院或研究院。为避免有些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学院、研究院可同时申报1-2个备选名额,备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二)定向奖学金的申报名额:各定向奖学金按等额的标准进行申报,由所涉及的单位将名额予以单列,陈掌谔奖学金的体育特长生的申报名额不限。 (三)专项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专项奖学金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出版社奖学金的申报名额不限,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名额见附件4。 三、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邓子基奖学金”、“东阿阿胶奖学金、“鑫展旺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邓子基奖学金”评审办法》、《厦门大学“东阿阿胶奖学金”评审办法》、《厦门大学“鑫展旺奖学金”评审办法》(见附件5-7)执行,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他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原来颁布的评审办法执行(可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档下载专区下载)。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研〔2006〕40号)执行,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厦大学〔2007〕12号)执行。 四、各项奖学金需提交的材料 (一)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 申请嘉庚、本栋、亚南三大奖的本科生需同时提交《厦门大学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及《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需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国际学生奖学金 申请国际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陈掌谔奖学金(针对体育特长生) 体育特长生申请陈掌谔奖学金,需提交《厦门大学“陈掌谔奖学金”体育特长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校级奖学金 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生,除必须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外,还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但不限于): 1.学习成绩登记表,并附学习成绩在班级的排名证明; 2.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3.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4.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支教或义务献血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7.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8.科研成果复印件。科研成果为论文的,提供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稿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大人事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08年版)》(厦大人﹝2008﹞73号)以及《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07年版)》(厦大人﹝2007﹞77号)为准(可从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主页文档下载区下载),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05年版)”(可登陆http://www.kiz.ac.cn/jcr/查询)。 各单位提交的以上各项校级奖学金申报材料不全的将不再催补,学校在审核时将直接扣掉此项得分,由此造成学生未获奖的,由学生本人和所在单位负责。 五、各项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时间: (一)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即可组织申报工作,组织学生填写《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各项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并填写《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天。以上表格均可从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主页文档下载专区下载。 (二)各单位于3月12日前将本单位申报各项奖学金的申报表和汇总表(国际学生奖学金、出版奖学金和陈掌谔奖学金中面向体育特长生的除外)分别报送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其中本科生申报表和汇总表一式2份送教务处学务科,研究生申报表和汇总表一式2份送研究生院综合办,《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chan@xmu.edu.cn,《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yjsy1@xmu.edu.cn。 (三)国际学生奖学金、出版奖学金和陈掌谔奖学金中面向体育特长生的申报者直接将申报材料上报给本单位,由各单位于3月12日前将其材料分别报送至国际处海外学生事务科(嘉庚三8楼806室)、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奖学金评审小组(外文学院囊萤楼216室)和体育教学部陈掌谔奖学金评审小组(体育教学部302室)。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 特此通知。 附件:1. 点击浏览该文件 200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2. 点击浏览该文件 厦门大学200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本科生) 3. 点击浏览该文件 厦门大学200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研究生) 4. 点击浏览该文件厦门大学2009年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 5. 点击浏览该文件 厦门大学“邓子基奖学金”评审办法 6. 点击浏览该文件 厦门大学“东阿阿胶奖学金”评审办法 7. 点击浏览该文件厦门大学“鑫展旺奖学金”评审办法 8. 点击浏览该文件 厦门大学“招商银行拼搏奖学金”评选办法(2009年2月修订) 9. 点击浏览该文件 厦门大学“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奖学金”评审办法(2009年2月修订) 10. 点击浏览该文件 厦门大学“中国银行奖学金”评审办法(2009 年2月修订) 11. 点击浏览该文件厦门大学“自强奖教奖学金”评选办法(2009年2月修订) 厦门大学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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