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10-09-30 | 阅读数:
法学院【2010】 019 号 2010年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学校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处(部)的有关通知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各年级学生辅导员要尽量动员学生国庆期间不要离厦,确需外出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离校前应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报告去向、离、返校时间、联系方式等,返校后应立即向所在年级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外出旅游者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要结伴同行,地势险峻和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外出学生应强化人身、交通、消防、食品等安全意识。在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范、治安、住宿、下海游泳等各项规定,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学院原则上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确因需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经学院党委副书记批准后方可外出,同时要做到防范措施可靠,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万无一失。主办各种聚会和集体活动的,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将活动的地点、人数、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报学院学生工作组,并由学院学生工作组报学校保卫处备案。学院学生工作组应指派专人负责治安纠察工作,维持秩序,防止发生意外。 二、加强红眼病防控工作。近期全国许多地区都出现了红眼病聚集爆发的情况,我校也已出现了红眼病病例,该病传染性极强,要引起高度重视。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已统一向每间学生宿舍发放了红眼病防控宣传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卫生安全教育。国庆期间,严禁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一旦发现红眼病病例,应立即安排其就医并向校医院保健科报告。 三、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学院创安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校园维稳工作精神,认真做好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准备,加大国庆期间的校园安全管控,尤其是要加强办公室、教师工作室、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并及时开展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四、加强校园网络管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网络信息安全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重点加强具有交互式功能网页的管理。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和各学科网站要加强学院网页、学科网站,特别是BBS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封堵和删除网页上的各类有害信息。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加强正面引导。 五、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应急管理。加强心理疏导,对有可能出现过激行为的人员要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学院创安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稳定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做到未雨绸缪,防范在先。 六、严格值班制度。国庆期间,学院办公室要负责落实安排专人值班,领导带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应切实负起责任,遇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学院带班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报告(联系电话:2186110)。同时,为了加强国庆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学院应确保一名党委副书记在校,每天安排一名辅导员在岗值班。国庆假期值班的学生工作干部务必坚守工作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不定时巡查校园和本单位学生宿舍,及时把握学生动向。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或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同时报学生处(0592-2186248);漳州校区同时报校区管委会总值班室(0596-6288110)。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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