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法学院微电影、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 高斌 | 发布时间: 2012-07-20 | 阅读数: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团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学校新校区建设,展现法学院师生风采,我院拟举办微电影、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二、承办单位: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团委 三、竞赛项目 1、微电影大赛 2、摄影大赛 四、参赛对象:法学院全体师生 五、作品主题 1、“青春九十年,报国永争先” 以暑期社会实践过程为主要题材,内容健康向上,展现暑期社会实践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想。2012年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各队须同时参加两个竞赛项目。 2、“迎搬迁,展新颜” 以漳州校区回迁和翔安校区搬迁为主要题材,反映校区搬迁中的感人场景和校园新貌,作品具有美学价值及内涵。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每单位至少报送2件作品(10人以下专业可报送1件作品)。 六、作品要求 1、微电影(DV、视频)时长18—22分钟;团队摄影作品限十张以内,个人限3张以内。 2、作品可以是专业摄影设备、手机、DV拍摄并经剪辑合成的照片、视频,也可以是Flash、动漫等形式表现的影像短片。 3、作品必须由参赛团队或个人原创,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以上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七、比赛步骤 1、作品创作:2012年7月下旬至2012年9月中旬。 2、作品报送:2012年9月30日前,各参赛单位将参赛作品和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xmulawxcb@163.com。联系人吴同学,电话:18850203250。 3、作品评比:2012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 4、结果公布:2012年10月下旬 八、奖项设置 两竞赛项目单独评选,各竞赛项目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 1名 二等奖 3名 三等奖 5名 优秀奖 若干名 优秀组织奖 1名 附件:2012年法学院微电影、摄影大赛报名表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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