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换届纳新的通知

发布人: 高斌 | 发布时间: 2013-09-24 | 阅读数:
一、报名时间 2013年9月16日—25日(18:00截止) 二、报名对象 法学院全体学生 三、报名方式 请各位有意向报名的同学下载报名表(见附件一),报名社长及部长的大三及以上年级(含研究生)的同学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报名表发到 xmulaw2013a@126.com,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干事的同学将报名表发到xmulaw2013b@126.com,面试时间由新一届法援核心成员确定并进行面试。 四、社团骨干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品行; 2.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对法律援助工作有热情;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4.主动承担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各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5.关心同学,热情为同学服务 五、法律援助中心学生骨干岗位设置 主任团: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 办公室主任 一名 学术部部长 一名 宣传部部长 一名 美工部部长 一名 外联部部长 一名 咨询部部长 一名 志愿服务部部长 一名 六、社团骨干选举办法及流程 1.将通过面试的人员按竞聘部门归类,参加竞聘演讲。 2.主任团(主任1人,副主任2人)作为一个部门进行选举。 3.参选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部门,每位参选人发表不超过三分钟竞选演讲。 4.所有部门参选人演讲完毕后,与会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主席团参选人四人,选三人,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三人的为有效票,超过三人的为无效票。四名参选人中,得票最高者当选主任,其余二人当选副主任。 5.各部参选人为一人不再进行投票,直接当选。 6.如出现最高得票数相同情况,由本届法援主任团及部长就得票相同的参选人再次投票,得票高者当选。 7.由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专业、班级分配投票名额,本届法援全体工作人员均有投票权,投票后当场计票并公布结果。 七、注意事项 1.主任、部长每届任期一年。 2.法律援助中心同时承担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相关工作。

上一条:关于2013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选拔第四期厦门大学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研修班”学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