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院B220会议室召开集体学习研讨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法学院党委书记何丽新主持会议并领学,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何丽新书记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11月2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涉外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外法治的基础,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会议指出,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健全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储备。加强涉外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涉外法治工作队伍。学院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涉外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加强对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融会贯通;要带头学深悟透,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做到深化内化转化。学院教师队伍要善于抓好加强涉外法治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涉外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加大成果转出和转化工作,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涉外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作为涉外法律制度研究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在涉外法治学科建设、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找准定位,主动作为。
图文/吴荣梅
审核/张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