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6日晚,第十六期刑事法研习会在法学院C419会议室顺利举办。
本次研习会由阙耿、吕丹、陈鹏、侯翔宇四位同学分别就自己毕业论文选题及写作框架进行汇报交流,杨婷、陈逸群、蔡婕妤、李湘湘四位同学参与评述。汪东升老师担任主持并对汇报内容进行点评,其他参会同学亦积极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见解。
研习会开始,阙耿同学就以“被害人过错对诈骗罪认定的限缩”为主题进行选题汇报。主要讲述了论文框架的逻辑,并道明了写作的重点章节与难点。陈鹏同学认为被害人过错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并指出现有论文框架存在上下文衔接问题。吕丹同学针对第五章写作内容,建议宜结合第三、四章来着重解决第二章的问题,完成论证闭环。
随后,吕丹同学就自己的选题展开文献综述,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论文框架。阙耿同学认为文章框架较为清晰,逻辑相对合理,但建议对章节进行适当调整以避免综述性内容过多。蔡婕妤同学针对论文框架提出增、删、改等多种建议,认为第五章分节内容过多,建议适当归纳总结。
接着,由陈鹏同学就强制猥亵罪之强制性理解进行主题汇报。针对汇报,李湘湘同学对章节的结构调整、章节小节标题设置以及部分内容的体系安排和取舍提出了修改意见。阙耿同学认为从现有框架来看,与题目存在脱节之嫌,建议紧紧围绕“强制”二字建构写作思路。
最后,侯翔宇同学以“知假买假”索赔行为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为选题作了思路汇报。杨婷同学针对论文框架提出了多个章节设置存在问题。陈逸群同学提出文章第二部分中”争议焦点”论述,可以考虑独立成章,建议多搜集典型案例并适当类型化,提炼出适用规则。
汇报中,汪东升老师对各位汇报人的写作框架进行了细致点评,令同学们获益匪浅。其他同学也积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至此本次刑事法研习会圆满结束。
图/阙耿、陈鹏
文/陈鹏
审核/汪东升
审定/张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