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金融法读书会(总第34期)之金融法中心新学期集体学习会顺利举行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3-10-23 | 阅读数:

2023年10月16日下午3点,在刘志云老师的召集和主持下,厦门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师生在法学院B519举办了新学期第一次集体学习会。会上,硕博学子们就学习规划、论文写作、实习就业等方面与老师进行了深入交流,刘老师为大家一一答疑解惑、指点迷津。

一、在校学习规划

针对研一、博一新生们的未来学习规划,刘老师从专业学习、出国交流、考证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专业学习方面,刘老师指出,前期仍应以构建系统的知识体系为目标,系统掌握民法、公司法、经济法等基础知识,然后精研金融法教材,对每个章节再进行拓展阅读。刘老师认为,出国出境交流学习不失为一项极佳的学习方式,同学们可以在研二、博四阶段抓住机会,积极走出去,开拓眼界、增长见识。

在考证方面,刘老师勉励同学们尽快通过法考以免影响接下来的学习、实习安排。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不妨尝试CPA、证券从业资格、雅思、托福等考试,以考促学,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二、毕业论文写作

选题方面,刘老师建议毕业论文可以选择和未来的就业方向相关的话题,这样能够在资料收集、论文写作的过程中增进对相关行业的了解,为未来就业打下基础。博士同学尽量选择具有长期研究价值而非时效性太强的选题,以便以后继续在该领域深入研究。

刘老师特别提醒研二的同学做好毕业论文开题的准备,把握毕业论文写作中的关键时间节点,尽量在暑假前完成论文初稿,以免错过论文的提交时间。

三、实习就业选择

实习方面,刘老师建议,如果对于未来的就业方向还没有明确的规划,可以尝试不同领域的实习,了解不同类型工作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状态,经过自己的亲身体会,思考自己适合、热爱哪种类型的工作。如果已经有了明确的就业方向,可以积极寻找相关方向的实习机会,为未来工作积累经验。

就业方面,刘老师建议首先明确未来的工作城市,再在该城市寻找合适的就业机会,因为工作后再去更换城市要比换工作的成本大得多。同时,刘老师提醒大家,要转变一味求稳的固有观念,工作的稳定固然重要,但机遇与风险并存,一些更有挑战性的工作可能会给予我们更大的职业发展空间,让我们更快地成长。

两个多小时的学习会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同学们收获满满,受益匪浅,带着老师的谆谆教诲和殷殷期待,在求学之路上继续奋勇向前。

文/朱雨晴

图/黄 许

审核/刘志云

审定/张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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