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5日晚,第十一期刑事法研习会在法学院B220教室顺利举办。本次研习会由陈鹏同学和侯翔宇同学分别就违法性认识、事后抢劫问题进行综述汇报。汪东升老师主持本次会议并对报告内容进行点评,参会的其他同学积极参与讨论,发表意见。
研习会开始,由陈鹏同学以“违法性认识”为主题进行汇报。首先,是对违法性认识的内容进行评述,再讨论关于“法”的不同认识,从最宽泛的道德认识再到狭义上的刑事法认识。其次,对我国语境中违法性存在必要性争论进行分析,就其与社会危害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展示。最后,以我国刑法第十二条和十六条为基础,分清违法性认识与故意关系后在违法性认识成立的前提下,对违法性认识错误阻碍刑事责任相关内容进行讨论。
接下来,侯翔宇同学对事后抢劫问题进行报告。对事后抢劫的主体及身份认定、前提行为是否同样要求构成犯罪或既遂、“当场”应当如何认定、“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具体要求达到何种程度,以及事后抢劫既遂、未遂标准与共犯问题展开讨论,并结合实际判例来进行讲解。
随后,汪东升老师对两位同学的汇报进行了点评,针对报告内容、形式以及汇报状态提出了改进意见。
会议最后,由叶鸿英、铁丽谨、任卫平三位同学共同分享了本次研究生开题经验,总结教训。其他同学分别就主题汇报和经验分享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和思考,至此本次刑事法研习会圆满结束。
图/侯翔宇 陈鹏
文/陈鹏
审核/汪东升
审定/吴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