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8日,本学期第一期国际法学术午餐会在法学院B521教室举办。本期午餐会由韩秀丽教授以《论国际投资仲裁中单边经济制裁的政治性》为题进行报告,韩秀丽教授主要围绕政治的核心权力和利益、单边经济制裁成为政治斗争的重要工具,单边经济制裁的政治性为国际投资仲裁提出特殊性等方面展开分享。
在讨论环节,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安寿志主任对单边制裁的定义中是否具有歧视性的内涵提出问题。并对分享中有关的单边制裁案例展开讨论。徐崇利教授在法教义学是否能解决本次议题所包含的政治问题方面也发表了独特见解。陈辉萍教授,陈欣副教授以及郑晓欧助理教授等老师均就相关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2023年3月15日,本学期第二期国际法学术午餐会在法学院B521教室举办。本期午餐会由房东副教授以《再探提单的“权利凭证”属性问题——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第111号指导性案例》为题进行报告。
房东副教授提到,我国成文法并未规定提单是所有权凭证,最高人民法院第111号指导性案例的裁判理由中不应直接表示提单具有债权凭证与所有权凭证的双重属性。对于提单的“权利凭证”属性,其认为应当存在两种可行的思路。其一,放弃“债权凭证+所有权凭证”的观点,认定提单是一种“权利凭证”,具体权利形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关系。其二,依循英国法的主流观点,承认提单是一种“占有权凭证”,其他的权利产生于基础法律关系,与提单无关。
在讨论环节中,何丽新教授表示,对提单属性的讨论,存在绝对所有权凭证与相对所有权凭证两种观点。《民法典》对非典型意义担保的引入再次引起提单属性的讨论。在各位老师的积极探讨下,本次午餐会圆满结束。
2023年3月29日,本学期第三次午餐会在法学院B521举办。本期午餐会由徐崇利教授以《“一带一路”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的形制:一种“轮毂状”基本架构》为题进行报告。
徐崇利教授以“轮毂状”基本架构为主轴展开对“一带一路”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的论述。“一带一路”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生成的是一种特殊的“轮毂状”基本架构,西方学者对其的一些定性属于无端的“政治化”曲解。事实上,该基本架构的形成是对丝路精神的传承,由“轮辐”“轮轴”及“轮框”组合而成的该“轮毂状”构造通体散发出的是中国通过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探索国际经济治理新模式的正能量。
在讨论环节,陈辉萍教授、陈欣副教授、郑晓欧助理教授认为在论述“一带一路”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时有必要增加对与区域组织之间关系以及国际法正当性的讨论。各位老师和博士生积极参与、踊跃发言,本次午餐会圆满结束。
图文/国际法学教研室
审核/郑晓欧
审定/吴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