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暨七月份双周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发布人: 历丽 | 发布时间: 2021-07-05 | 阅读数:



各党支部、教研室、班级、全体师生: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教育部党组、福建省委及厦门大学的部署,结合《厦门大学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现组织各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同时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简称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院师生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一、参加对象

法学院全体师生党员

二、时间安排

20217

三、学习内容

1. 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详见附件1):1)抓好党史专题学习。(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3)认真检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抓好整改落实。

2. 七月双周政治理论学习: 学院各师生党支部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精髓要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同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同各支部具体学习、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

四、学习要求

1. 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应按照工作要求,依照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避免走形式、搞应付。专题组织生活会应当集中开展,不宜以线上方式进行。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于82日(星期一)前将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院党委,liuqunxin@xmu.edu.cn,纸质版交到法学院C206。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相关材料包括:党支部半年工作情况报告、支委会检视问题情况及党支部整改表单、党支部会议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在支部内的发言提纲等。学院汇总后将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2. 七月双周政治理论学习: 教职工的“双周政治理论学习”可按照党支部、教研室、课题组、科研平台为单位进行。学生的“双周政治理论学习”可结合“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组织形式,以年级、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学习小组等为单位开展。可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专家辅导与学习研讨、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等相结合,通过精读文件、专题讲座、观看影像、主题发言、学习交流、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创新学习载体与方式,力求做到形式新颖、内容创新,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与实效性。

五、相关要求

1.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政治理论学习要严格考勤制度。请做好签到管理,党支部可利用党校学习系统记录学习时长。

2.各单位应做好学习记录,并将学习开展情况撰写成新闻稿,活动开展完一周内报送至学院党委邮箱,学院将发布在学院网站“党建动态”和“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党委邮箱如下:liuqunxin@xmu.edu.cn

 

 

附件1:  厦门大学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1).pdf


 

 

 

 

法学院党委

2021年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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