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厦门海事法院订阅号 ,作者朱忠宝)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198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厦门海事法院审监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陈延忠榜上有名。
陈延忠自2009年起任命为法官后,履职经历丰富,先后在厦门海事法院福州法庭、研究室、海商庭工作,并曾挂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厦门市青年“五四”奖章标兵等荣誉称号。
案件审理涉及国内外大案
参与审理马绍尔公司申请承认伦敦海事仲裁裁决系列案件的审理以及后续在美国具体应诉的指导,最终实现了国家脱诉、企业胜诉的目标。审理阿明2轮案件中,破解了多国平行诉讼问题,成功取得了管辖主导权。与税务机关联手,促成全国首例外轮司法拍卖所得征税。依法审查并采信了著名国际仲裁员叶南德关于瑞典仲裁法的专家意见,展示中国法院仲裁友好形象。积极献言献策,促成首例涉钓鱼岛海事案件的受理与审理。所审结的上海某银行福州分行与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系厦门海事法院迄今为止审结金额最高的民商事案件,标的额高达16亿。
▲右二为陈延忠法官
学术研究涉足领域广泛
深入结合国际法理论与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践,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先后出版个人专著《税收协定解释问题研究》、译著《牛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等、参著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民事专业委员会《民法典条文理解与司法适用丛书》等8本书,并在《司法决策参考》、《人民司法》、《国际经济法学刊》、《涉外税务》、《国际税收》等核心刊物及国家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近40篇。所撰写英文案例发表在国外主流出版社出版的英文法律报告和案例选上。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内参性课题、最高人民法院重大理论课题、中华司法协会课题等重要课题的研究,担任主要执笔人,圆满完成课题写作任务。
系2012年国际海事委员会年会中国海事法官代表团成员、2015年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香港仲裁峰会中国法官代表团成员。2017年8月入选新加坡最高法院“法院管理领导力项目”研修班。先后被聘为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兼职硕士生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集美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