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国彦同学拟作退学处理公告

发布人: 康小宁 | 发布时间: 2022-11-11 | 阅读数:

王国彦同学,超过注册时间且未经批准连续未参加教学活动,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研〔202238号)拟对你作退学处理,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17日前联系康老师,邮箱:kangxiaoning123@163.com,超期未回复,将视为你对退学处理无异议。



法学院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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