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硕博士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规定

发布人: 黄小红 | 发布时间: 2021-03-10 | 阅读数:

根据厦门大学《关于严格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的通知》的通知,同时考虑到硕博士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中存在的问题,经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法学院硕博士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一、法学院申请学位的所有硕博士学位论文,须提交学院,由学院在“中国知网”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全文检测。

二、硕博士生在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正本的同时,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全文版,含封面、原创性声明、著作权声明、摘要、目录、正文、脚注、参考文献)。纸质版论文和电子版论文必须一致。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生成的检测结果,重复率采用“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章重复率”(以下简称“重复率”)。

四、检测结果处理:

1.重复率<10%:符合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可安排送审;

2.10%≤重复率<15%:根据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称“查重报告”),五天内完成学位论文修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后提交学院再次查重,重复率<10%,方可安排送审;

3.首次查重重复率≥15%或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重复率≥10%:暂停学位申请人本批次的学位申请资格。

五、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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