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2月1-2日进行硕士论文答辩。学生根据安排的场次提前15分钟抵达答辩现场,答辩需要提前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汇报。
2、小2寸学位证彩照尚未提交者在答辩时一并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3、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结束后,若学位论文无需修改,则第二天进入研究生院系统,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然后打印并亲笔签名系统生成的《学位申请表》2份,在12月3日当天17:00前提交学院办公室(B320),未提交者将无法申请学位。若学位论文需要修改,则在要求的时间完成修改后再操作上述内容。
4、学位证书预计1月初颁发,请关注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网站的通知。
联系人:康老师 电话:2186991
附件:分组名单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