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学院(研究院):
为确保本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秩序稳定,现将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工作
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10日—11日(仅上午),请各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按此时间认真做好新生报到注册工作。
1.严格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研﹝2017﹞60号)和招生办《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19级各类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工作的通知》做好新生入学资格核查(见附件1)。
2.初查合格的新生,各学院教学秘书应在注册报到当天登录厦门大学迎新系统(https://xmuxg.xmu.edu.cn,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通过统一身份认证进入)完成报到情况登记(主要为请假、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情况的登记)。需要另存新生名单的可直接从“迎新系统”中导出。
3.在新生入学教育周里,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本单位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学习与测试、熟悉选课指南、研究生教育手册以及登录研究生系统核对、填写本人学籍信息等,并指导研究生合理选课。
4.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新生“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由各学院填写《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空表下载专区可下载)于9月24日前送交培养与管理办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5.根据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各学院应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国家及学校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有关复查要求另行通知。
二、认真做好研究生老生报到注册工作
请各学院根据《关于2019-2020学年二至五年级学生报到注册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大财〔2019〕41号)督促研究生按时完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1.报到时间安排
1)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到校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15日(报到平台开放时间为9月10日00:00点起);
2)全日制延期生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15日——10月15日(报到平台开放时间为9月15日00:00)。在这段时间内,学院可以自行确定并通知本单位这部分研究生具体到校报到的时间。
2.学生报到注册方式
学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选择前往就近的人脸识别仪放置点,通过人脸识别完成报到注册手续(须根据识别仪上提示完成操作)。并可在“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的“报到注册”功能查看本人的报到注册情况。需请假延后报到的请登录平台完成请假申请手续。详细办法见“报到注册、请假操作指南-学生端”(见附件2)。
全校刷脸机放置点:
思明校区:学生事务大厅、图书馆二楼入口处、自钦楼门厅;海韵教学楼门厅;经济学院新院楼一楼门厅;管理学院嘉一3楼门厅;公共事务学院成智楼一楼门厅;法学院二楼门厅
翔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图书馆
3、学院报到结果处理方式及导师审批请假方式
1)各学院应安排负责报到注册有关同志提前熟悉研究生“老生报到注册、请假审批操作指南-院级、导师端”(见附件3),按指南的指导登录http://xmuxg.xmu.edu.cn/index#熟悉系统操作,如未获得使用权限的,应与各学院负责人联系添加账号(导师账号自动对应,无须添加),各学院账号添加负责人名单见附件4。
2)各学院应于9月8日前完成“研究生系统—学生管理—出国出境登记审核”中所有出国出境信息的审核,以备研究生院在报到情况汇总时可以予以扣除。
3)各学院应在报到注册结束前在“研究生报到注册”模块编辑完请假(线下请假的需由研究生秘书编辑,线上请假的自动链接)、未报到和批准外出的学生事由,核查报到完成情况,并完成系统中标识“已注册”研究生的研究生证加盖注册章的工作。
4、关于完费注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关于2019-2020学年二至五年级学生报到注册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大财〔2019〕41号),研究生须完费后才能成功注册学籍并取得本学期的学习资格。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对学生缴费情况进行确认,明确完费后才能在学生证盖注册章。对于欠费学生,各学院应逐一了解情况并进行追缴。对于确无意愿继续学习的研究生,各学院应及时进行清理并区分不同情况上报研究院作学籍处理。
5、报到结果统计汇总
1)全日制学制内研究生报到结果汇总以9月15日24:00截止时点产生的数据为准。
2)延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到结果汇总以10月15日24:00截止时点产生的数据准。
3)已在研究生院备案的出国、休学、已答辩或学院审核批准外出的研究生不计入应到总数。
4)9月15日(延期和非全日制10月15日)因各种原因未报到注册的学生,到校后应继续在平台上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含无故未到补到、销假、回国报到、休学复学、批准外出返校等),报到方式不变。
三、认真落实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校历安排,研究生课程(包含新生课程)从2019年9月16日开始上课。各学院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要求,严把任课教师关、课程教材选用关、课程教学大纲关、严格开课审批制度以及课程信息公开制度。
1.认真做好研究生课程审核工作。各学院应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排课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严把任课教师关、课程教材选用关、课程教学大纲关、严格开课审批制度以及课程信息公开制度。
2.认真组织好研究生选课工作。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的网上选课工作已于8月5日启动,同时面向研究生、毕业班本科生、研究生层次的交流生开放选课。选课工作时间安排为:第一轮选课8月5日-9月6日,第二轮选课9月7日-9月12日,第三轮选课9月13日-9月15日,退课截止日期:9月22日。各学院应根据研究生所在学科培养方案对研究生选课进行必要指导。具体选课事宜可见《2019-2020学年秋季季学期研究生选课指南》。
3.认真做好研究生课表校对工作。各学院教学秘书要于开学前认真校对课表,确保课程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无误,确保课表无冲突、无遗漏、无错误,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学院领导、每位任课教师和每位学生。课程一经学生选定,任课教师或学院不能无故提出停课。确因教师出国、调动或者生病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学院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他教师接替该门课程后续教学工作。
各学院应特别提醒本学期将到翔安校区上课但至今尚未到过新校区的教师和部分新教师,于开学前提前熟悉交通路线、教室地点和教室设备。
4.认真做好教学设备检查工作。各学院要在开学前认真检查教学实验室、自管教室的教学准备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调试是否到位、实验耗材是否配备齐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指示标识是否明确,为新学期开学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保证新学期开学顺利进行。
四、严格研究生课堂教学纪律
1.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上课。各学院应按照学校上课时间作息表安排课程,不得随意“推迟上课”或“提前下课”。除实验课外,凡周学时4节课的课程必须分2次上课,周学时3节课原则上应采用单双周上课。考虑研究生课程的特殊性,确需要3节连上的课程,应保证上满上课学时,上午应从8:00开始上课,下课时间不得早于10:55;下午应从14:30开始,下课时间不得早于17:25。晚上应从19:10开始上课,下课时间不得早于21:45。
2.严格按照教学周上课。各学院研究生课程应按照学校安排的教学周上满学时(不含考试周),不得随意“减少课时”。除短学期邀请校外专家开设的课程外,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允许集中时间授课。
3.严格教师请假调课手续。任课教师因故请假需要调课,须在上课的前一周办理调课手续并上报研究生院。具体事项见《研究生课程请假调课流程须知》(附件5)。坚决杜绝未经批准而擅自“调课”、“停课”以及“并课”行为。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协助任课教师安排好补课时间和地点,并及时将调停课信息通知学生并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中公布。
4.严格学生课堂考勤管理。任课教师应严格课堂考勤管理。对于缺勤超过1/3的学生,按规定不允许其参加课程考试;各学院应建立考勤抽查制度,每个月至少抽查1次研究生课程执行情况。对于经常缺课的同学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5.认真做好开学初教学秩序检查。各学院应于开学第一、二周组织开展期初教学秩序大检查,了解研究生到课情况和教师到课情况。研究生院也将安排教学指导小组和有关同志到各单位检查落实课程到课情况。同时,各学院应安排党政管理干部每学期到课堂听课至少3次,了解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各学院应于11月4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情况汇总》(附件6)。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严格教学管理的重要体现,也是严肃教风学风,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保障。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师生,督促引导广大师生以良好精神风貌迎接新学期的到来,推动研究生教育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再上新台阶。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19级各类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报到注册、请假操作指南-学生端.docx
附件3.老生报到注册、请假审批操作指南-院级、导师端.docx
附件4.学院账号添加负责人名单.docx
附件5.研究生课程请假调课流程须知.pdf
附件6.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情况汇总.xlsx
附件7.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表.doc